Category:每日言’
挣扎
- by 张小跳呀跳
我总是觉得你挣扎在这潭水中。
有时我觉得人们爱我真是件错误的事。
如果因我痛苦挣扎,这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有问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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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晚上头疼,然后忽然吐了一地,我跪在地上打扫的时候,觉得我为他们做的实在太少。
其实我一直都让自己和人们保持距离。
当然是怕受伤害。
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所有的“娶你”的话和那条“你回来了为什么不告诉我?!”的短信。
我怕你们只不过是这一刻。
而这世界太冷,我从能够写字的年纪起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我问:“为什么大家都不和我玩?”
其实大概是我,本身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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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假如
- by 张小跳呀跳
假如我失去了你的话
我怕是连麦当劳都没有办法走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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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像惊弓之鸟一样
哭点低
- by 张小跳呀跳
我昨天收着短信的时候,就一下子哭了出来。
我总是抗拒面对现实,对遭遇的一切无论是好是坏都觉得无法面对。
我知道其实我就是一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的人,我想起那时 K 说过我喜欢的不过是我想象出来的他罢了,其实那一点我何尝不明白,但我不过是装作没有这回事而已。
我只是觉得我已经失去了,那种可以重新开始的机会了。
但是 Lee Adama 对 Ramking 说:你以为你的罪孽就是独一无二的吗?
是啊。
有时候,我觉得眼前的巷子似乎就要走到头了,但是再睁开眼睛时黑暗似乎还是一模一样。
我只是期待我能走快一些。
有一天我不再需要依赖幻觉度日,不需要依靠想象来解决我的恐惧和焦虑,不用再面对脑海中那些速度不正常的时间流逝。
有一天我将面对我的痛苦和快乐,面对生活中平淡而苦闷的事情,面对一切我无法掌握的事情。
我知道我已经长大了,但我没有过够青春期,我永远都没有离开那里,我不过是将它们全部揉在一起,塞在一副空壳之中。
我害怕我会辜负,你,任何一个人。
在黑暗中,我只能举步不前。
即便亮着灯的广场,其实就在不远处。
夜路
- by 张小跳呀跳
好久都没有和人出去,只是走路了。
有时脑海中会浮现起和不同的人所走过的路,那些风吹过的气味,声音嗡嗡地旋绕在脑海之中,每个人似乎都像是用蜡笔画出来的一样,快要散架似的一步一步迎着风向前走。
黑夜像是温暖的棉絮一样,缠绕着我,鼓动着我,叫我快点流泪,快点停下来宣布自己已经无力再这么走下去了。
然而我总是匆匆地对身边的人露出微笑。
虽然走在夜里,我始终还期待着走下去会到正午,我会找一片空地与你并肩躺下,闭上眼睛,让阳光照射着我们。
眼球在眼皮之下快速地挪动着,直到黄昏再次到来。
我有夜路要走,无法停下,而巷子终究有尽头,我但愿那边是喷泉广场。
那样,就都好了。
Run Away
- by 张小跳呀跳
有的时候真要谢谢侃爷,他的歌可以循环着放也不至于让人腻味。
我翻了下聊天记录,一共 300 多页本地,到 59 页看到了雏形。
看看那时,再看看现在,不由得觉得世界变化得太快了。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所有人都觉得,我终于抛弃了一段病态的关系,重新走上康庄大道了嘛。
不过,收到兔子给我回复的邮件时,我还是好想哭啊。
人毕竟是要向前走的。
抱歉老大我得再过一段时间,才能给你一个新的项目啦。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每一天都是。
Baby, I Got A Plan, Run Away Fast As You Can.
繁星微尘
- by 张小跳呀跳
那天晚上喵喵的婚宴结束后回家,半顺不顺路地带了几个人,送完最后高铁站的人之后终于一个人回到小区里,走出地库的时候不经意抬头看了看天空,才发现夜空中的星星清清楚楚地嵌在云间,虽然视力最近又有点下降,但是星星看起来还是相当清楚,尤其是明亮的金星。
多久没有见过星星了?我问问自己,但是发现脑海里如同空荡无星的夜空一般,只记得不知是哪次在城里抬头想看看星星,却只看到漆黑一片的顶棚。我好像已经默认下“无法再抬头就能看见星星”这样的想法了,所以这样能看到金星耀眼而满眼星辰的时刻多少有点震撼。
走到楼下的时候正遇到爸爸拿着鱼笼出来,要到后边的河里下笼。我对他说:“这里居然可以看到星星!”他抬头看看天空说:“是啊是啊。”
天气已经凉下来了,我上帘卷西风床睡觉前会把东面和南面的两扇窗户都拉开,窗帘只拉纱,躺下来的时候就感到秋风正在往我脸上吹着。空气闻起来干干净净的,带着池塘里已经稀散的蛙鸣和风吹树木的唰唰声。我感觉心顿时能沉沉地落地,即便窗外的路灯有些晃眼,但入睡依然是顺利而平滑的。
早上听到鸟叫声醒来,或是被爸爸打喷嚏的那个动静吵醒,通常阳光已经扑在了地面上。
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去后面的园子里浇水,虽说两个人最初的种地热情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地里的葱才不管你是不是热心照料它,开花撒子什么的根本不需要人的关注。朝天椒、月季花、文竹什么的,也都呆在自己的角落里,虽然这个简陋又乱七八糟的园子其实晒太阳都晒不了半天,顶上的玻璃天棚也挡住了雨水,但是它们都活得很开心。
而窗口摆着两缸的鱼,越来越胖,也越来越不怕人。
要是永远都这样都好了。
睁开眼睛看见的是阳光或是繁星,醒来听见的是蛙鸣或鸟语,闻到的是土壤的味儿或是青草的香气。
我就如同这广袤宇宙中的一粒沙子,接受自己的命运,向某个不知名的星系去,或是永远在旅途中,掠过繁星,与没有尽头的未来一起,做一个微型宇宙的主宰。
日记 110917
- by 张小跳呀跳
买了吉他之后,我的手指尖一度都是硬皮,但最近又变得软软的。
我想我的确是个非常糟糕的人,我对任何事情都感兴趣,但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愿意上心。
如果只是多深入一下,也许很多事情我都能做得很好,但大部分事情来讲,我只不过是个让外行看起来有所成绩的三脚猫而已。
公司的摄影赛结束后,评审会上的评委让我帮忙给他们自己的照片做后期。
订阅了很多菜谱,有时真想把宿舍的厨房擦洗干净。
更多时候我只是坐着发呆,时间却走得很慢。
如果能继续写作就好了。
我总是这么想。
可我那天梦到我对着面目模糊的男人说“我怀孕了”这样的话。
我觉得这件事情真的不能原谅。
再等一等,我还想唱歌,也许,还可以。
空中飞人的歌
- by 张小跳呀跳
无论是谁跟我说,来北京吧,来成都吧,来武汉吧,来南宁吧,来***吧,我基本上都会给出回答“没钱”或者“没时间”。说实话,出门访友其实是一件挺好的事情,无奈我这个人对出门的成本总是感到胆寒,爱攒钱的上升金牛怎么都没办法轻易答应出门散金。
唯独是Jewel用Skype打来电话,问来广州一聚,略略思考了下就答应了,马上定机票。
8月6号的早班机到广州,8月9号的早班机回杭州。
其间K歌,泡吧,霸王餐(认真严肃如我之人还是觉得比较难以接受),闲聊,“张老师上课”,打货。
广州是个无处不充满臭味的城市,但无论如何,这次看到了小龙眼、Jewel、猩猩、老文。这也算是集体的七夕情人节。
回到杭州时我已几近身无分文的状态了,于是短信K,请我吃饭。
于是就和他还有他的同事三个人一起吃了午饭。
坐上出租车离开他前往开会住宿的酒店,我默默地问自己,究竟是猩猩重要还是K重要。
我想,应该还是K吧。
然后我努力让自己想起他前女友的名字,大倒一番胃口。
人间就是如此。
我该继续唱歌了。
日记 110622
- by 张小跳呀跳
这些天下班下楼到地库取车的路上,都会遇到一只飞得天花乱坠风中凌乱的蜻蜓,这种飞法简直超越了100只蜜蜂一起跳8字舞所能带来的幻想感受。
今天是夏至,入梅以来大雨小雨阵雨雷雨下个不停,而今天的太阳晒得惊人。自然、地球是非常有趣的东西,而人类面对的所有奇迹,在千万年后变得如此稀松平常,甚至每一秒都让人骂娘。我不知道智慧生物究竟需要多久才能进化到真正智慧的地步,但是人类绝不是什么智慧的生物。
去过英国之后多少感觉自己有所变化,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但是似乎还算是好的一面。昨晚上DG在写遗愿清单,我想到了在高中时就写过的所谓遗嘱,那篇东西在数年之后看起来就非常的可笑。
我们从没有想过,未来是什么样的。因为我们觉得未来必然是有太多太多的可能性,这不值得去考虑,而眼前的问题,才是更重要的。因此就算是写下遗愿,我们也是以当时的环境进行参照。
没错。
有的时候我想,到最后那些在水蒸发殆尽结晶起来的盐分到底有多少,一滴泪究竟多咸。
而你想要在坍缩后努力以量子态的1去想见的人,又有多少呢?
人生太短了,我还要体验。
过目不忘的大脑
- by 张小跳呀跳
我有一个过目不忘的大脑。
在这个世界里,有一个过目不忘的大脑实在是太好了,比如说谋面一次的客户我能在大脑里排出一个名片册,所有的电话号码任意提取,与人交谈时的情况也轻松记下,因此谈什么事情的进度都非常快,总是能从上次未决的部分开始,也不用争辩已经谈妥的细节。除了商务用途之外,我大脑里还存着各种物种的名称和特征,经常乘坐的航空公司的所有航班表,世界百大酒庄的招牌酒种年份,曾交往过的十二个女朋友的生日血型喜欢的颜色食物衣服牌子和她们的所有亲朋好友的生日血型喜欢的颜色食物衣服牌子,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即便如此,我如今还是个单身汉。我的每一任女友都宣称忍受不了我而与我分手,然后迅速和一些呆瓜好上了并结了婚。
而我却记得每一任女友与我分手的场景。第一任女友是我中学时代的隔壁班同学,她倾慕我学习成绩好而受到老师的一致好评,她每天放学后跟着我回家,然后在跟踪我的第二个月成功和我搭上了话,并在第五个月成功地在校门口与我郑重其事的分手。第二任和第五任女友都是在植物兴趣小组认识的,她们都喜欢种花但她们种的任何花卉都死得很快,我曾各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指导她们如何种植简单的草本植物,最后她们都在实验暖棚里和我分手并退出了兴趣小组。第三任、第四任、第八任和第十二任都是亲戚的朋友,她们来得快去得也很快,分别是在公立图书馆、火车站、大排档和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对我说两个人不必继续了。第七任是我大学的辅导员,她认为我是她见过的最有趣的新生,后来在茶室她用凉掉的红茶比喻我是她见过的最没有心肠的家伙。第九任、第十任和第十一任都是工作中遇到的人,她们出现的都很突然,也对我能够在第二次见面就对她了若指掌感到更为突然,然而她们与我分手也都非常突然,第九任是打了我办公室的座机,花了35秒,第十任和第十一任则是发了不到十个字的短信。
当然我想这也许并不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我如何周到地记得所有纪念日并发去祝福送上礼物,在餐馆为她们逐一点上爱吃的东西,整理最新的品牌目册并为她们做好所有必要的标注,为她们的爱好增加知识量并进行她们活动时的辅助,最终她们并不会认为我是真的关心她们,而只是因为那照相机般的大脑为她们存了档而已。每个女友离开我时,都会说出诸如“我不想成为你的一个死档案,我想真正融到你的心里去,可是你完全不对我打开心扉,我们没有必要再这样下去了”之类的话。
但我无法说出两种行为之间的区别。
也许我真的不适合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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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回来数日,在实验室上已经定时了三篇游记,写的时候很认真。但是也多少有些什么想不起来。
这两天入梅,下大雨,想起来,那边应该也是阴雨连绵的天气,走的那天在希斯罗机场等了足足一个小时才能起飞。要是说两者有什么相似之处的话,恐怕只有这雨勉强能算是了。
离开当天的清晨我从睡梦中醒来,迷茫地望着已经住了三晚的伦敦蓟花城市酒店房间窗帘外透射进来的光,突然感到一种巨大的无力感,我在何处,为什么,怎么了,竟然毫不能想起来。这种怪异的“完全陌生感”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我闭上眼睛,才慢慢浮现起“我在伦敦”这样的字眼。
英国很美,似乎可以符合我所有想要的居住条件。
然而,这里并不是我要寻找的地方,这我很清楚。
在写回给自己的明信片上我写到:
There may be some place for you.
But you can never find it.
Hope it'll find you.
这两张在大英博物馆买到的明信片并没有即刻寄出,是因为去博物馆那天恰好是星期天邮局并不开门。我把明信片交给导游,并给了他 2 英镑邮费。
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没搞清楚这位可爱的高个儿导游叫什么名字,他的面容也已经在我脑海中变得模糊一片,但是我常回想起他“呵呵”的笑声。
有的时候我觉得,在人间走一遭,简直是一种漫无目的的试炼。
